发布日期:2010-09-16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接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教职工亲属登记,登记对象为父亲母亲(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不在此列),父母年龄必须在60-80之间,填写项目为,教职工姓名、父母姓名、身份证号(18位)、家庭住址。填写表格见附件,请老师于周一前将信息发至邮箱lwwxz@sina.com,过期不侯。
附件:教职工亲属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