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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生欠费和催缴欠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浏览次数:

 

各班级、各位班主任老师、各位同学:

接学院通知,学院集中收费及2017学年助学贷款学生扣缴学费工作已经结束,截止目前,仍有个别学生欠费。

按照学院规定,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必须缴纳规定的当年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注册,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评奖资格,毕业论文不予开题,并计入学生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门“票款分离”收费要求,未交学费同学可按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一、201812号之前,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银行缴款,具体流程:到学院计财处开票----到银行缴款----回计财处换发票

二、请各位欠费学生先核对表格当中建设银行卡号和莱商银行卡号是否正确,凡有错误或更换银行卡的学生,务必在20171229日之前到学院计财处更正,如卡号没有问题,请务必于201812日之前将欠费足额存入学院登记的银行账户。

201813日之后,无正当原因仍未缴清欠费的,视为恶意拖欠学费,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银行代扣学费的说明:

1.必须是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2.银行卡可以是建行,也可以是莱商银行;

3.卡号必须和财务处登记的卡号一致,如不一致请到计财处更正,欠费名单中没有银行卡号请到计财处登记本人的银行卡号;

信息工程系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