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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教学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9〕3 号)要求,
学院近期将开展“在教学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宣传。
各系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
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学风建设,严格审查,
严厉查处在教学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通过网站、
微信等手段广泛宣传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和典型案例,引导
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术造假行为。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
各系要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举报
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各系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摸排并报告学术造假行为。
三、完善工作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各系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
法》要求,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整理报送科研处 。学院将按有关规定有关程序做出处理。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于10月21日、11月7日和19日分三次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交科研处。联系人:陶景聪 ,电话:6427156.

 

信息工程系举报电话:6427039

 

 

                                 科研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