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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3月普通话测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4    浏览次数:

 

为贯彻《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的精神,现定于2011326-27日组织一次普通话测试,请各系组织测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测试对象:2011届毕业生,本次限报800人。

2、报名时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5元。以班为单位交财务处。

3、报名统计表为电子表格(见邮件附件)。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工作单位(填写班级名称)、职业(填学生)、出生地等(需要逐项选择)”。自2011年起,山东省普通话测试启用了网上报送、审核的“普通话智能管理系统”,所有报名信息要求严格、规范,不得复制粘贴,请各系做好把关。

4、请各系将参加测试学生的照片按报名表顺序排好(20人一组)备用。

5、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持身份证。

6、各班于316上午9点前将报名材料(报名统计表电子版、交费凭证等)报系教务科,过期不候。

7、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计算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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